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2000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2000年) 你省《关于撤销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陕政字〔2000〕2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省《关于撤销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陕政字〔2000〕2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