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四、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贵安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贵安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参与的部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贵安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建设贵安新区,对于探索欠发达地区后发赶超途径、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共同推动贵安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国务院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