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请示》(黔府呈〔201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贵安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部,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贵安新区是黔…
二、
贵安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欠发达地区城市发展建设新模式;着力调…
三、
贵州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贵安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贵安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贵安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贵安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贵安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