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4年) 一、

一、 同意设立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印发。二连浩特外接蒙古国人口经济集聚区、资源富集区,靠近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地区政治经济中心,是目前我对蒙古国开放的最大口岸、对蒙经贸合作的主要通道和对俄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建设试验区有利于扩大我与蒙古国、俄罗斯的经贸合作,有利于探索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对于加快内蒙古自治区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促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