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批复(2019年) 三、 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批复(2019年) 附件: 三、 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四至范围 国务院 2019年7月27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