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批复(2019年) 二、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批复(2019年) 二、 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范围见附件)。落桩定界工作,经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审核验收后报国务院备案,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