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厦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四、 厦门市设立翔安区,将厦门市同安区所辖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5个镇划归翔安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新店镇。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厦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国务院 四、 厦门市设立翔安区,将厦门市同安区所辖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5个镇划归翔安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新店镇。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