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8年) 五、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8年) 五、 五、 深化试点期间,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四、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