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 你省《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赣府文〔200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省《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赣府文〔200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