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一、 一、 同意撤销盐都县,设立盐城市盐都区,以原盐都县潘黄、大纵湖、北龙港、楼王、学富、义丰、尚庄、葛武、北蒋、秦南、龙冈、郭猛、大冈1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盐都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潘黄镇。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