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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卡拉苏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 国务院

四、 卡拉苏口岸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经中国和塔吉克斯坦两国外交换文再正式开通。

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四、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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