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卡拉苏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 四、

四、 卡拉苏口岸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经中国和塔吉克斯坦两国外交换文再正式开通。

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