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批复(2007年) 二、
二、 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组长单位,卫生部、外交部为副组长单位。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蒋作君 卫生部副部长
武大伟 外交部副部长
成 员: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吕 滨 海关总署党组成员、缉私局局长
刘 凡 工商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张保振 烟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