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6年) 三、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6年) 三、 三、 试点任务 (一) 探索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建立与国际服务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促进、服务和监管体系,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开展服务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法探索,构建法… (二) 探索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稳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本地区旅游、研发设计、… (三) 探索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整合公共资源,加大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扩大服务出口。依托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大企业,探索建立一批项目对接… (四) 探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打造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 (五) 探索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通关监管机制和模式,为服务贸易企业进出口货物提供通关便利。探索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依托海关… (六) 探索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资金安排结构,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企… (七) 探索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立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拓展基础数据来源,整合各部门服务贸易统计信息,实现共用共享。创新统计方法,完善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工作,创新… (八) 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完善技术、文化等领域进出口监测,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形成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社… 试点地区要根据上述要求细化形成各自的试点方案,在全面推进落实八项试点任务的同时,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定一批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建…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