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4年) 附件:

附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共青团中央

(二〇〇四年四月九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