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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高校毕业生 附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联席会议职能

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并协调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 (二) 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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