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7年) 附件:

附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