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2年)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2年) 一、 一、 主要职责 (一)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方针和政策。 (二) 研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政策解释,组织制定有关规章。 (三) 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四) 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对各类交易场所涉嫌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并由证监会依法出具认定意见。 (五) 督导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对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 (六) 对省级人民政府拟批准设立的交易所提出意见。 (七) 汇总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报送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国务院。 (八) 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