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一、

一、 联席会议职能

负责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资金筹措等政策的落实。

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