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5年) 三、

三、 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姜伟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保庆 教育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建设部副部长

陆东福 铁道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部副部长

索丽生 水利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廖晓淇 商务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王 力 税务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副局长

汪纪戎 环保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广电总局副局长

徐一帆 统计局副局长

雷加富 林业局副局长

寻寰中 国管局副局长

宋大涵 法制办副主任

王禹民 电监会副主席

陈连增 海洋局副局长

许士平 中直管理局副局长

周玉清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王 晓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