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门协调机制方案的请示》(发改环资〔2005〕15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建设节约型社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