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5年) 三、

三、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可请国务院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会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