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五、

五、 同意将原澄海市的外砂、新溪2个镇、原金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片区域(即东起天山北路,西至华山北路,南起汕头经济特区北界线,北至科技北三街向南转向科技西路再转向科技北二街)划归龙湖区管辖。

你省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各类机构,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汕头市各市辖区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