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3年) 三、

三、 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泰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