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7年) 四、

四、 你省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泰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