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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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做实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以及《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借鉴东北三省试点经验,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