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做实企业职工 附件: 天津市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二) 基本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综合考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做实个人账户的目标和步骤。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 (三) 主要任务。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二、 主要政策

(一) 做实个人账户的范围。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2006年1月1日前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以后的逐步做实… (二) 做实个人账户的方式。做实个人账户采取动态做实、半动态补助的办法。动态做实,即个人账户做实的数额随着个人缴费工资的增长而增长。半动态补助,即中央财政对已做实的部分… (三) 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按3%起步做实个人账户,以后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 (四) 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省级)统一… (五) 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因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的资金,由市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较优惠的收益率;中央财政补助…

三、 完善省级统筹制度

四、 加强基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