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2021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2021年) 你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