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4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4年) 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同意在河口口岸和磨憨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九月六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