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2024年)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2024年) 一、 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202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旅行社条例(2020)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1)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