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2006年) 五、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2006年) 五、 五、 促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 (一) 做好煤炭资源开发规划和矿业权管理。 加强煤田地质勘探,勘查程度具备规划条件的煤炭矿区,由山西省发展改革、煤炭行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别组织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在充分沟通和衔接的基础上… (二) 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现有煤矿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要实行有偿取得。山西省要按照国家关于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矿业权价款处置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炭资源整合、中小型煤矿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 (三) 合理分配和使用矿业权出让收益。 有偿出让煤炭资源矿业权收取的价款,由中央政府和山西省政府按2∶8比例分成。矿业权价款中央留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地方留成部分除了用于煤炭资源勘查、保护和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