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设立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批复(2003年) 同意撤销四川省北川县,设立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原北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北川羌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曲山镇。

同意撤销四川省北川县,设立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原北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北川羌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曲山镇。

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