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的批复(2000年) 三、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的批复(2000年) 三、 三、 眉山市辖原眉山地区的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和新设立的东坡区。 眉山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日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