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你们关于支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国科发区〔2021〕3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们关于支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国科发区〔2021〕3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