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巴彦淖尔盟设立地级巴彦淖尔市的批复(2003年) 二、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巴彦淖尔盟设立地级巴彦淖尔市的批复(2003年) 二、 二、 巴彦淖尔市设立临河区。以原县级临河市的行政区域为临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庆丰东街。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