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同意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同意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