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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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