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4年7月) 28
28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