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993年) 73
73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审批”项目的子项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审批”项目的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