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993年) 67
67
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用放射性药物(自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环境保护部
无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此为“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单位许可证核发”项目的子项
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用放射性药物(自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环境保护部
无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此为“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单位许可证核发”项目的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