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1月)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