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 一、

一、 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2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统一实施

3

临时导游

国家旅游局

准入类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导游资格统一实施

4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10号)

取消

5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取消

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6

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

取消

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组织实施

7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资格

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号)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