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