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7年)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