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继续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9年) 一、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继续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9年) 一、 一、 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继续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参照执行。试点期限为3年,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算。试点范围和主要措施按照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见国函〔2016〕83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执行,因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能调整的事项由相关承接部门负责。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