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五、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五、 五、 试点期间,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具体由国务院另行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方案》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四、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