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5年) (十四)

(十四) 加大金融保障力度。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程序,在中关村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支持在京企业抓住境外并购的有利时机,迅速获取国际市场资源,掌握高精尖技术,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鼓励服务业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并购重组活动,帮助企业拓展适合国际市场规则的融资渠道和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在京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逐步允许在京注册的服务业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满足经营需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