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6年) 1.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6年) 1. 1. 凡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土地整理储备阶段交通、水务部门已经出具意见的,对区域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简化交通影响、水影响方面的评估审查。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