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6年) 4.

4. 简化划拨用地报批手续。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在征地“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和区政府用地申请函中提出供地方式,由北京市国土局审核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征地批复,在征地批复中明确供地方式,并据此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