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 五、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 五、 五、 劳动教养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建立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由民政、公安部门共同负责领导和管理。 四、 目录